塔利斯曼机械工业(安徽)有限公司年产工业机器人500台、环保系列污水膨胀机300台、医疗器械部件、空调压缩机及通用部件24000吨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塔利斯曼机械工业(安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荣一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年产工业机器人500台、环保系列污水膨胀机300台、医疗器械部件、空调压缩机及通用部件24000吨生产加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工业机器人500台、环保系列污水膨胀机300台、医疗器械部件、空调压缩机及通用部件24000吨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塔利斯曼机械工业(安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广德经济开发区临溪路以东、文正路以北,嫁接开发区已破产的一家企业,该企业已建设了一栋厂房和办公楼但未进行生产,该厂区占地面积33335.2m2,项目采用熔化炉、混砂机、机加工设备、旧砂回收系统、喷涂线等设备,实施年产工业机器人500台、环保系列污水膨胀机300台、医疗器械部件、空调压缩机及通用部件24000吨生产加工项目。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在熔化、混砂造型、旧砂回收、抛丸、喷涂工序产生粉尘调漆及喷漆、喷漆烘干和喷粉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为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
3、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职工生活垃圾。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混砂机、抛丸机、冷却塔、空压机、车床、加工中心、车削中心和风机等设备噪声。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混砂粉尘(G1):本项目设有5台混砂机,混砂过程产生粉尘分别通过每台混砂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编号:TA001、TA002、TA003、TA004、TA005)收集,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
熔化烟尘(G2):中频炉加盖密闭,通过侧边抽气的方式收集烟尘,然后通过1套“水膜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设施编号:TA006)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
旧砂回收粉尘(G3):旧砂回收工序在单独隔间中进行,通过管道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编号:TA007)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
抛丸粉尘(G4):本项目设有4台抛丸机,1#车间南北过道东侧2台抛丸机产生的粉尘通过各自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编号分别为:TA008、TA009)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3)排放。,1#车间南北过道西侧2台抛丸机产生的粉尘通过各自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编号分别为:TA010、TA011)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4)排放。
喷漆废气(G5)、喷漆烘干废气(G7)、喷粉固化废气(G8)、天然气燃烧废气(G9):将喷漆、喷漆烘干、喷粉固化废气公用1套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将调漆及喷漆废气引入1套干活式过滤器(处理设施编号:TA012)处理喷漆废气中的漆雾;喷漆烘干、喷粉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经干活式过滤器处理后的喷漆废气、调漆废气一并进入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施编号:TA013)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合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5)排放。
喷粉废气(G6):喷粉废气采取管道负压收集的方式,将粉尘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编号:TA014)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6)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设有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设施编号:TA015),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7)排放。
经处理,各污染物排放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循环水和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并排入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无量溪河。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危废临时贮存设施暂存后统一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来自于各类设备、风机等。经过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的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塔利斯曼机械工业(安徽)有限公司年产工业机器人500台、环保系列污水膨胀机300台、医疗器械部件、空调压缩机及通用部件24000吨生产加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和广德经济开发区规划要求,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种污染物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均能达标稳定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环境质量原有的功能级别;因此,本次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塔利斯曼机械工业(安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5857338880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荣一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 电子邮箱:156744479@qq.com.
联系电话:0551-64665525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所在区域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等。征求公众意见表的链接网址:http://www.guangde.gov.cn/content/detail/5c6e18ff7f8b9a2cbb474b68.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0年11月10至2020年11月23日(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还可以通过邮件、电话、E-mail等方式反映您的意见,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将明确各类意见的接纳情况,若您有任何意见需要反馈,请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上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馈。
塔利斯曼机械工业(安徽)有限公司
内容附件: 塔利斯曼项目环评书-征求意见稿